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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 公示(2020)第5号


日期:2020年04月16日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现将鲁财周等同志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一、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楚雄南华供电局员工鲁财周、男、彝族、1965年2月生,2020年1月23日上午10时40分左右鲁财周在五街供电所二楼检查水池下楼梯过程中不慎跌倒导致腰椎骨折。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二、南华县公安局职工李文堂、男、汉族、1974年5月生,2020年2月23日下午2时30分左右李文堂到南华县龙川镇大谷堆村委会山后村出警过程中被当事人殴打导致左肩峰骨折。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三、南华县公安局员工李沅霖、男、汉族、2000年1月生,2020年2月23日下午2时30分左右李沅霖到南华县龙川镇大谷堆村委会山后村出警过程中被当事人撕咬导致头面部受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从公示之日起5日内,如对以上职工工伤认定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间内向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股反映。通讯地址: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股,邮编:675200,联系电话:0878—7222585。




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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