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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行政处罚案件(饲料、兽药)信息公开表


日期:2021年03月01日   作者:王慧菊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行政处罚

决定案号

案件

名称

违法主体

名称或姓名

违法企业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

代表人

(负责人)

主要

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

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南农 (饲料) 罚〔 2020〕 1号

经营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饲料案

南华县红土坡镇万丰综合经营部

5323246000012460

南华县红土坡镇万丰综合经营部经营的“猪浓缩饲料丰庆450” 生产许可证号:滇饲证(2019)01054,产品批准文号:VKPQ02-2018,生产日期:2019年7月6日、生产编号:1906031、规格包装40公斤/袋,经楚雄州农产品检测中心抽样检验,判定结果为不符合质量规定的饲料产品,原进货31袋,进价176元/袋,在2019年12月12执法人员在该经营部取证调查前,当事人以210元的零售价全部销售完,属经营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饲料案 。

 

责令当事人改正,罚款。依据《饲料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处罚

 

银行代收

15日内

南华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12月26日

 

2

南农 (兽药) 罚〔 2020〕1号

南华县腾达兽药经营部经营劣兽药案

南华县腾达兽药经营部二街二分店

91532324MA6K4XQQ60

南华县腾达兽药经营部二街二分店所经营的盐酸林可霉素注射液,2020年1月13日经楚雄州彝族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检测,判定为“不符合规定,检验结果为不一致;本品含林可霉素应为表示量的90.0%-110.0%,检验结果为0)”。2020该种兽药由四川湟恩动物药业公司生产,规格:10ml:3g;包装10mlx10支/盒,批准文号:兽药字(2015)221041365,2020年1月13日,共进货7盒,其中在抽样时被取走4盒,留样保存于该店1盒,2盒被当事人于18.00元每盒的零售价销售完。

 

责令当事人改正,罚款。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之规定处罚

 

银行代收

15日内

南华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4月23日

 

 

3

南农 (兽药 罚〔 2020〕2号

经营假兽药案

楚雄帮同兽药销售有限公司南华县龙川镇加胜兽药经营部

532324600106233

该兽药经营部经营以下两种兽药二维码追溯信息无法识别:1、由“江西英特动保公司生产”,规格:10ml/支、生产批号:20190811的“磺胺间甲嘧钠注射液”36支,原进货4盒,进价18元/盒,于3元/支的零售价在查获前销售4支;2、“由四川天定生物科技公司生产的,规格,10ml/支、生产批号:190512、右旋糖酐注射液”进货10支2盒,进价15元/盒(1.5元/支),在查获前于30元/每盒的零售价销售1盒,当前库存1盒。本执法机关于当日审批立案。当事人违反了《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款“禁止兽药经营企业经营人用药品和假、劣兽药”,规定。

责令当事人改正,罚款。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之规定处罚

 

银行代收

15日内

南华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11月5日

 

 

4

南农 (兽药 罚〔 2020〕3号

经营劣兽药案

南华县腾达兽药经营部二街二分店

91532324MA6K4XQQ60

“该兽药店经营19种二维码数据无法识读的兽药产品,药品具体信息详见于《证据登记保存清单》。本执法机关于当日审批立案。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按照经营假兽药处罚。当事人违反了《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款“禁止兽药经营企业经营人用药品和假、劣兽药”。规定,建议立案调查。

 

责令当事人改正,罚款。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之规定处罚

 

银行代收

15日内

南华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10月30日

 

5

南农 (兽药 罚〔 2020〕4号

经营劣兽药案

楚雄福康经贸有限公司南华县二街王杰兽药经营部

91532324M A6KNT1PIJ

发现该部经营的内外杀虫弹兽药二维码追溯信息无法识别:该种兽药由四川江特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的,规格:25g/袋、生产批号:20190920;现场查获36袋。本执法机关于当日审批立案。据当事人口述及相关证据表明,该种兽药原进货:36袋进价0.15元/袋,零售价0.50元/袋,在查获前还没有销售出。

责令当事人改正,罚款。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之规定处罚

 

银行代收

15日内

南华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11月3日

 

6

南农 (兽药) 罚〔 2020〕5号

经营劣兽药案

楚雄帮同兽药销售有限公司南华县兔街镇鲁永国兽药经营部

92532324MA6MG0152T

该兽药经营部经营下列1种二维码数据无法识读的兽药产品:“1、银黄提取物口服液,规格10ml/支×10支,生产批号;20190320”;生产单位;江西省特帮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动保公司,现场查获18盒,零售价:15元/盒;

责令当事人改正,罚款。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之规定处罚

 

银行代收

15日内

南华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10月30日

 

7

南农 (兽药 罚〔 2020〕6号

经营假兽药案

南华县宏盛兽药经营部

915323245945746928

该兽药经营部经营的兽药甘草颗粒(咳速停)二维码追溯信息无法识别:该兽药由“江西博莱大药厂有限公司生产”,规格:100/袋、生产批号:20181018,现场查获8袋,零售价在4元。

责令当事人改正,罚款。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之规定处罚

 

银行代收

15日内

南华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11月5日

 

 

8

南农 (兽药 罚〔 2020〕7号

经营假兽药案

楚雄帮同兽药销售有限公司沙桥帮同兽药一分店

91532324MA6K4C6F16

该兽药店经营以下两种兽药二维码无法识别1、由“北京航天恒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生产批号:20190408“氟苯尼考注射液”2盒,规格10支/盒,10ml(含量2g)/支、2、“四川佳泰动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规格,100g/袋、生产批号:2019年12月24日、催奶灵散”9袋。

责令当事人改正,罚款。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之规定处罚。

银行代收

15日内

南华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11月5日

 

 

9

南农 (兽药 罚〔 2020〕8号

经营假兽药案

南华县龙泉兽药经营部

91532324592034414J

该兽药经营部经营1种二维码数据无法识读的兽药“强壮散”,规格1000g/袋,生产批号;20191214”;生产单位;河南新经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现场查获4袋,零售价30元/袋

 

责令当事人改正,罚款。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之规定处罚。

银行代收

15日内

南华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11月14日

 

 

10

南农 (兽药 罚〔 2020〕9号

经营假兽药案

楚雄帮同兽药销售有限公司普洒兽药经营部

532324600022842

经营以下两种兽药二维码追溯信息无法识别:1、由“湖南润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规格:10ml/支、生产批号:200401的“硫酸安普霉素注射液”60支;2、“由哈尔滨市斯达特兽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规格,25g/袋、生产批号:20200201的阿维菌素粉”200袋。

责令当事人改正,罚款。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之规定处罚。

银行代收

15日内

南华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11月1日

 

 

11

南农 (兽药 罚〔 2020〕10号

经营假兽药案

楚雄帮同兽药销售有限公司南华兔街兽药店

532324MA6NXULR5Y

该兽药经营部经营的兽药产品二维码追溯信息无法识别1、三氯异氰尿酸钠粉22袋;2、磷酸泰乐菌素粉13袋;3、牛羊催膘散26袋;苍术香连散18袋;4、盐酸土霉素粉13袋;5、硫酸庆大霉素粉等共计34种(药品具体信息详见证据保存清单)。

责令当事人改正,罚款。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之规定处罚。

银行代收

15日内

南华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11月9日

 

 

12

南农 (兽药 罚〔 2020〕11号

经营假兽药案

楚雄帮同兽药销售有限公司寅街兽药经营部

91532324MA6K5MMX3Q

该兽药经营部经营以下二维码数据无法识读的兽药产品,1、多西环素片,规格50片/袋,生产批号:20200606,生产单位:广西北流健昊药业,现场查获99袋, 2、恩诺沙星溶液,规格10支/盒,生产批号:20200513,生产单位:北流市龙桥兽药,现场查获15盒;3、规格60g/袋,生产批号:20200608,生产单位:合肥爱华生物科技,现场查获13袋止痢散袋等共7种兽药,药品信息详见于证据保存清单.

 

责令当事人改正,罚款。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之规定处罚。

银行代收

15日内

南华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11月10日

 

 

13

南农(兽药)罚

〔2020〕12号

经营假兽药和劣兽药案

楚雄帮同兽药销售有限公司南华马街帮同兽药四分店

91532324MA6K4C5E72

李建顺

该店入库销售的白头翁散等6种兽药的兽药质量追溯二维码信息无法识别,按假兽药处理;另有盐酸诺氟沙星溶液等2种兽药超过有效期,为劣兽药。 为经营假兽药和劣兽药案。

没收假兽药和劣兽药,罚款。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六十条、第七十一条之规定处罚。

银行

代收

15日内

南华县农业局

                          2020年11月11日

 

14

南农(兽药)罚〔2020〕13号

经营假兽药案

南华县红土坡镇董晴兽药经营部

532324600115293

董晴

该店入库销售的17盒复方磺胺间甲氧嘧啶注射液和16盒氟苯尼考注射液的兽药质量追溯二维码信息无法识别,按假兽药处理;为经营假兽药案。

没收假兽药和劣兽药,罚款。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六十条、第七十一条之规定处罚。

银行

代收

15日 内

南华县农业局

                          2020年11月11日

 

15

南农(兽药)罚〔2020〕14号

经营劣兽药案

南华县红土坡镇罗勇饲料经营店

92532324MA6KJFM27F

罗勇

该店销售的21袋兽药双黄白头翁散(菏泽鸿升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和3瓶伊维菌素片(徐州金牌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均超过有效期,为劣兽药。属于经营劣兽药案。  

没收劣兽药,罚款。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六十条、第七十一条之规定处罚。

银行

代收

15日内

南华县农业局

                             2020年11月11日

 

 

16

南农(兽药)罚

〔2020〕15号

经营劣兽药案

南华县红土坡镇云海兽药店

 

91532324MA6NNPQH7K

陈厚文

该店销售的7盒兽药“土霉素注射液”(规格:2g/10ml/支×10支/盒;生产日期:2016年6月1日;有效期:2年;生产企业:四川积善之家药业有限公司)已超过有效期,为经营劣兽药案

没收劣兽药,罚款。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六十条、第七十一条之规定处罚。

银行

代收

15日内

南华县农业局

                             2020年11月11日

 

17

南农(兽药)罚

〔2020〕16号

经营假兽药案

南华县罗武庄乡跃进兽药门市部

92532324MA6NELX103

吕跃进

南华县罗武庄乡跃进兽药门市部经营未上传产品信息的54袋阿维菌素粉按假兽药处理,属于经营假兽药案。

没收假兽药,罚款。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六十条、第七十一条之规定处罚。

银行

代收

15日内

南华县农业局

                             2020年11月11日

 

18

南农(兽药)罚

〔2020〕17号

经营假兽药案

南华县罗武庄乡建光饲料店

92532324MA6N37HE7Y

王建光

南华县罗武庄乡建光饲料店销售的1盒“注射用酒石酸泰乐菌素”包装盒标签上的兽药质量追溯二维码无法读取全部的产品信息,按假兽药处理;另有5瓶“止痢一喷停”超过有效期,为劣兽药,属于经营假兽药和劣兽药案。

没收假兽药,罚款。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六十条、第七十一条之规定处罚。

银行

代收

15日内

南华县农业局

                             2020年11月11日

 

19

南农(兽药)罚

〔2020〕18号

经营假兽药案

楚雄帮同兽药销售有限公司一街兽药店

532324600035855

李继坤

该店经营的未上传产品信息的三氯乙醇胺溶液等16种共计248支(袋、盒、瓶)兽药,按假兽药处理,属于经营假兽药案。

没收假兽药,罚款。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六十条、第七十一条之规定处罚。

银行

代收

15日内

南华县农业局

                             2020年11月11日

 

20

南农(兽药)罚

〔2020〕19号

经营假兽药案

一街乡正华商店

532324600036212

李正华

该店经营的4盒无法读取兽药质量追溯二维码全部信息的鱼腥草注射液(重庆天龙牧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按假兽药处理,属于经营假兽药案。

没收假兽药,罚款。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六十条、第七十一条之规定处罚。

银行

代收

15日内

南华县农业局

                             2020年11月11日

 

21

南农(兽药)罚

〔2020〕20号

经营假兽药案

南华县五街镇牧鑫兽药店

92532324MA6N50K62F

王寿花

该店经营的5盒乳酸环丙沙星注射液无法读取兽药质量追溯二维码全部信息,按假兽药处理,属于经营假兽药案。

没收假兽药,罚款。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六十条、第七十一条之规定处罚。

银行

代收

15日内

南华县农业局

                             2020年11月11日

 

22

南农(兽药)罚

〔2020〕21号

经营假兽药和劣兽药案

南华县沙桥镇学建兽药经营店

5323246000134990

鲁正芬

该店销售的清热健胃散等6种共计88袋(支、盒)兽药,包装物标签上的兽药质量追溯二维码无法读取全部的产品信息,按假兽药处理;另有注射用阿莫西林钠等12种共计128瓶(支、盒)兽药超过有效期,为劣兽药,属于经营假兽药和劣兽药案。

没收假兽药和劣兽药,罚款。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六十条、第七十一条之规定处罚。

银行

代收

15日内

南华县农业局

                             202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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