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县一街乡野猪塘煤矿锅铲箐井是经楚雄州人民政府煤矿类别“两清单”公示确认,纳入整合重组类关闭退出煤矿。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治煤炭行业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通知》(云政办发〔2020〕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省煤炭行业整治工作的意见》(云政发〔2020〕29号)和《云南省煤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全省煤炭行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煤整治办〔2020〕11号)要求,一街乡野猪塘煤矿锅铲箐井于2020年6月18日和整合主体一街乡野猪塘煤矿塘箐井签订了整合协议,同时锅铲箐井按照关闭方案要求及步骤开展了整合关闭相关工作,并于2020年7月6日完成了煤矿现场关闭,11月25日向南华县煤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于2020年12月2日开展了县级验收工作,现将关闭验收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闭矿井名称:南华县一街乡野猪塘煤矿锅铲箐井,关闭退出产能15万吨/年。
二、关闭验收时间:2020年12月2日。
三、采矿许可证号:C5300002010031120058659,安全生
产许可证号:(滇)MK安许证字〔2005〕0212号。
四、经验收组检查验收,煤矿企业已按照《云南省人民
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煤炭行业去产能验收工作的通知》(云府办明电〔2018〕44号)要求及标准完成关闭工作,同意通过县级验收。
五、县级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督促和帮助煤矿企业继续完善煤矿关闭后的后续工作,确保平稳过渡、平安关闭。社会各界要对关闭矿井进行监督,发现关闭矿井非法组织生产等违法行为,及时向南华县发展和改革局举报。
举报电话:0878—7222221
南华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