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境内渠道(排水沟道)的管理与保护工作,保障其行洪及护岸安全,根据《云南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范围划定的通知》(云河长办发〔2019〕51号)《楚雄州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楚雄州水务局关于印发楚雄州河湖水域岸线管控范围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楚河长组办〔2019〕6号)相关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渠道管理条例》《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我县东小河等3条渠道(排水沟道)管理保护范围划定成果于2020年10月提交省、州进行审核,现将审核确定的管理保护范围划定成果(试行)予以公告。
本公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若需查询具体管理范围,请到南华县水务局进行查询,查询电话:0878—6144478。
附件:南华县渠道(排水沟道)管理保护范围划定成果公告表
南华县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