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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县民政局关于预约“5.20”集体颁发结婚证婚礼活动的通告


日期:2024年05月14日   作者:   来源:南华县民政局    点击:[]

为了满足适龄人群对婚姻登记仪式感和纪念性的愿望,与目的地婚礼、文旅产业发展、中华传统文化传承相结合,大力倡导婚俗改革、婚事简办新办,全面提升婚姻登记仪式感,为市民带来更多的幸福美好生活新体验。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于2024年5月20日,在南华县民政局公园结婚登记颁证基地,举行“不论彩礼,只要幸福”为主题的“5.20”集体颁发结婚证婚礼活动,现将有关活动事项通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5月20日全天开放,今后将采取全年定时预约制开放。

二、活动地点

南华县民政局公园结婚登记颁证基地(南华县两旗海湿地公园云遥露营基地)。

三、活动内容

(一)举行南华县民政局公园结婚登记颁证基地揭牌仪式

(二)举行南华县“5.20”集体颁发结婚证婚礼活动

1.结婚新人书写“新婚寄语”;

2.举行集体结婚宣誓;

3.举行集体颁发结婚证;

4.举行集体婚礼;

5.赠送结婚纪念品。

四、活动预约报名须知

(一)预约方式

1.现场预约:工作时间可到南华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婚姻登记窗口现场预约报名;

2.电话预约:工作时间可拨打0878-7212125,提供男女双方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等信息,进行电话预约报名;

3.网上预约:可进入“办事通”APP或关注“办事通”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点击“婚姻登记预约”进行网上预约。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5月19日15:00止。

(三)报名条件

1.预约5月20日办理婚姻登记的准新人;

2.已办理婚姻登记或即将办理婚姻登记的新人;

3.热爱生活,遵纪守法。认同并倡导健康向上的婚姻观、价值观和婚庆消费新理念,积极践行移风易俗、婚事新办的社会文明新风;

4.身体健康,自愿参加,服从安排,全程参与。

(四)登记所需材料及有关要求

1.受理范围:(1)申请人必须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申请婚姻登记的男女双方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为云南省内的居民。(2)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为云南省内居民的现役军人。

2.所需材料

(1)办理婚姻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前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更改婚姻状况;

(2)初婚: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注:户口簿婚姻状况栏必须为“未婚”或“空白”);

(3)再婚(离过婚):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离婚证原件或是法院调解书、判决书原件(注:法院判决书需加法院的判决生效通知书,且户口簿婚姻状况栏必须为“离婚”);

(4)再婚(丧偶):原《结婚证》及原配偶的《死亡证明》(死亡证明包括宣告死亡的生效法律文书及医院、公安、所属村(社区)等有关部门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户口注销证明》(当地户口登记机关出具)原件;

(5)军婚:军人方:身份证、军官证或士官证、团级以上政治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军人证件和证明必须在有效期内);非军人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6)集体户口:户口簿本人页复印件需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7)办理婚姻登记应提交9张红底板5.3*3.5cm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证件照片。

(五)其他事项

参加活动的婚姻登记对象,男士着正装、白衬衣或浅蓝色衬衣、深色西裤,女士着婚纱、简易婚纱、白色连衣裙、白衬衣深色长裤;或者男女双方均着少数民族服装参加。

(六)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南华县委、南华县民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南华县民政局

协办单位:中共南华县委宣传部、南华县文化和旅游局、南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南华县融媒体中心、南华县妇联

赞助方:南华县农商行、云遥露营基地、南华县巴黎婚纱摄影、南华醉花樱花店、一途鹅传媒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878—7212125(南华县政管局婚姻登记处)

南华县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

专项行动工作机制办公室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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