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南华县人民政府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南华县医疗保障局关于2024年新申请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资格公示 (第二期)


日期:2024年06月07日   作者:南华县医疗保障局   来源:南华县医疗保障局    点击:[]

各参保单位(个人)、各医药机构:

根据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的申请,按照楚雄州医疗保障局《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令第3号)和《楚雄州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规定》(楚医保﹝2020﹞24号)规定,经南华县医疗保险协议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提交申请的楚雄心安药业有限公司南华分公司书面材料审核,2024年5月9日进行了实地核查,将拟建议纳入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的楚雄心安药业有限公司南华分公司提交领导小组研究。

领导小组于2024年6月7日研究决定,对符合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资格的楚雄心安药业有限公司南华分公司纳入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休息日除外)自2024年6月7日00时起至2024年6月17日23时截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书面向南华县医疗保障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地址:南华县医疗保障局211室,投诉举报电话:0878-7214766。

一、楚雄心安药业有限公司南华分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营业场所:楚雄心安药业有限公司南华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324******QL7Y

法定代表人:艳红

企业负责人:宋慧清

成立日期:2022年11月2日

拟纳入南华县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

 

南华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6月7日

上一条:南华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2024年州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拟同意设立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