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9月1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南华县龙川镇华强路与龙坪北路交叉口东北60米,南华县公务中心大楼西侧。
联系电话:0878-7226769。
序号 | 登记申请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m2) | 用途 | 备注 |
1 | 李登学 | 宅基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 南华县马街镇法空村民委员会上村小组 | 532324103208JC00273F00010001 | 宗地面积:269.78 | 农村宅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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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面积:134.26 | 住宅 |
2 | 武成兴 | 宅基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 南华县马街镇法空村民委员会上村小组 | 532324103208JC00069F00010001 | 宗地面积: 339.45 | 农村宅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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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面积:127.97 | 住宅 |
3 | 武国成 | 宅基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 南华县马街镇法空村民委员会上村小组 | 532324103208JC00151F00010001 | 宗地面积:433.79 | 农村宅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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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面积:169.09 | 住宅 |
4 | 武汉学 | 宅基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 南华县马街镇法空村民委员会上村小组 | 532324103208JC00129F00010001 | 宗地面积:213.15 | 农村宅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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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面积:133.99 | 住宅 |
公告单位:南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