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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地下水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的通告


日期:2024年09月23日   作者:   来源:南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点击:[]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生活之首,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源,地下水是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违法违规取用地下水已成为水资源管理工作的短板和弱项,影响着我县水生态环境修复和水环境质量改善。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重要治水思路,着力强化地下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合理开发配置利用和节约保护地下水资源,有效防止地下水无序开采,严厉打击未经批准擅自取水、违规打井、无序取用地下水等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地下水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云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云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地下水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现将专项行动通告如下:

一、专项行动的时间

2024年10月1日起

二、专项行动范围

全县范围内所有取用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包含机关单位、工业、企业、宾馆、酒店、餐饮、商业经营等一般服务业和洗浴、洗车、游泳等特种行业、经营性农业以及农户自备地下井。

三、专项行动的任务和目标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联合执法整治”的原则,全面排查梳理、摸清取用地下水的现状,坚持问题导向,依法依规进行分类处置。对符合法律规定可以保留的,组织开展水资源论证、自行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到县行政审批局补办取水许可审批手续、并申领取水许可证;对符合备案保留的,自行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并到县水务局补办登记备案手续;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按照封填井技术要求自行封闭地下水自备水井、拆除地下取水设施,逾期或拒不封闭拆除的,由县水务局联合有关部门和乡镇组成联合执法组,依法依规开展行政处罚。

通过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地下水管理台账,规范取用地下水行为,树立节约用水、珍惜保护地下水资源的鲜明导向,维护良好的水事秩序,形成取水必经许可、用水必须计量和缴纳水资源费、违法违规取水必须处罚的水资源管理格局,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水资源保障。

四、专项行动内容

本次专项行动针对家庭生活每户月取水量超过30立方米的;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月取水量超过60立方米的;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能够满足用水需要时建设项目自备取水设施取用地下水的;未安装计量设施的(按照日最大取水能力计算取水量);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的;逾期不补办或者补办未被批准的;逾期不拆除或者不封闭其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等情况采取备案保留、限期补办手续、限期封闭拆除、行政处罚、依法移送司法机关等措施进行清理整治。

五、责任追究

对2024年10月30日前主动自行备案保留、自行补办取水许可手续、自行封闭拆除的,将不再追究责任,逾期未整改或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妨碍、阻挠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处理。

六、监督举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损害地下水的行为进行监督、检举。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违法违规取用地下水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县水务局:0878-7222129、县自然资源局:0878-7225055、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0878-7213613。

特此通告。

南华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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