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属各参保单位(个人)、各医药机构:
根据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的申请,按照楚雄州医疗保障局《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令第3号)和《楚雄州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规定》(楚医保﹝2020﹞24号)规定,经南华县医疗保险协议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提交申请的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南华绿城苑小区分店书面材料审核,2024年9月19日进行了实地核查,将拟建议纳入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的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南华绿城苑小区分店提交领导小组研究。
领导小组于2024年10月16日研究决定,对符合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资格的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南华绿城苑小区分店纳入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休息日除外)自2024年10月17日00时起至2024年10月24日23时截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书面向南华县医疗保障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地址:南华县医疗保障局211室,投诉举报电话:0878-7214766。
一、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南华绿城苑小区分店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营业场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南华县龙川镇绿城苑I-S-06、I-S-07号商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324MADFEXH765
法定代表人:蓝波
企业负责人:闻国勇
成立日期:2024年03月19日
拟纳入南华县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
南华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