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确保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年度报告等公示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中央编办关于批转〈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的通知》和《中共楚雄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事业单位法人2023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楚编办发〔2023〕2号)要求,县委编办于2024年4月10日—4月11日对随机抽取的南华县自然资源局罗武庄自然资源所、南华县东城小学、南华县植保植检站3个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进行了实地核查,现将核查情况予以公示:
一、经抽查人员实地核查南华县自然资源局罗武庄自然资源所、南华县东城小学、南华县植保植检站相关审批文件,认为南华县自然资源局罗武庄自然资源所、南华县东城小学机构名称、经费来源、举办单位等信息与审批文件一致;南华县植保植检站为加挂牌子机构,按照州农业农村局要求单独设立登记。
经抽查人员实地核查南华县自然资源局罗武庄自然资源所、南华县东城小学、南华县植保植检站的上一年度报告书、资产负债表、调整变更材料,认为以上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办资金等基本信息均与现实状况相符。
抽查人员分别听取了南华县自然资源局罗武庄自然资源所、南华县东城小学、南华县植保植检站关于工作情况和日常业务开展的汇报,认为3家单位均能够严格按核准的业务范围正常开展工作。
经抽查人员实地核查,发现南华县自然资源局罗武庄自然资源所、南华县东城小学、南华县植保植检站均未按照要求悬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抽查人员已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何意见建议,请向南华县委编办事业和登记股反映。联系地址:县公务中心419室,联系电话:0878-7222660,电子邮箱:nhxbb07@126.com。
中共南华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