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县人民政府关于南华县第一批一般
湿地认定名录的公示
为切实加强湿地资源保护,维护生态平衡,根据《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一般湿地认定办法的通知》要求,南华县以2025年10月1日公布的全国林草湿荒数据中的湿地数据和2025年国土资源变更数据为基准,开展了南华县第一批一般湿地认定工作,将龙山水库、兴隆坝水库、老厂河水库等23处湿地初步认定为一般湿地,现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用来信、来电和来访方式,发表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我们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回复,并对来信来电来访者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一、公示时间
2025年11月7日—11月12日
二、受理电话和来访地址
电话:0878-7221592 联系人:周爱琼
通讯地址和来访地址:南华县林业和草原局
附件:楚雄州南华县第一批一般湿地名录
南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