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南华县虹山小区、馨安小区、瑞特二期第18栋等三个公共租赁住房小区经营权出让实施方案》听证会和《南华县个私街阳光小区、滨河苑小区、柳絮苑小区等三个公共租赁住房小区经营权出让实施方案》听证会听证内容等存在一致性,为提高行政效率,经研究,决定将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6年6月22日通过南华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举行《南华县虹山小区、馨安小区、瑞特二期第18栋等三个公共租赁住房小区经营权出让实施方案》听证会的公告”延期举行,与《南华县个私街阳光小区、滨河苑小区、柳絮苑小区等三个公共租赁住房小区经营权出让实施方案》听证会合并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6年7月10日(星期五)15:00—17:30
二、听证会地点
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六楼会议室(龙泉西路46号)
三、听证事项
本次听证会主要就《南华县虹山小区、馨安小区、瑞特二期第18栋等三个公共租赁住房小区经营权出让实施方案》《南华县个私街阳光小区、滨河苑小区、柳絮苑小区等三个公共租赁住房小区经营权出让实施方案》的可行性、必要性、合法性,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听证内容包括:
(一)公共租赁住房小区经营权出让的范围、方式及期限;
(二)受让方资格条件及遴选程序;
(三)经营权出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四)经营权出让后的运营管理要求及监管措施;
(五)其他与实施方案相关的事项。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
(一)听证代表(共56人)
1.部门代表:18人。南华县纪委县监委、南华县委政法委、南华县发展和改革局、南华县公安局、南华县司法局、南华县财政局、南华县自然资源局、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华县审计局、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华县信访局、南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南华县融媒体中心、南华县国有资本管理公司、龙川镇人民政府、龙川镇西云社区、龙川镇斗山社区、龙川镇海子山社区等单位各1人;
2.人大代表:2人;
3.政协委员:2人;
4.专家代表:3人;
5.住户代表:20人;
6.物业服务企业代表:5人;
7.社区居民代表:2人;
8.列席代表:4人。
(二)决策发言人:许 彪(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三)听证监察人:李凤林(南华县纪委监委派驻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四)旁听人员:4人
(五)听证记录员:周燕梅(南华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副主任)、杨秋(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人员)
(六)听证主持人:王永相(南华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主任)
五、其他事项
其他事项不变。如本公告与《南华县虹山小区、馨安小区、瑞特二期第18栋等三个公共租赁住房小区经营权出让实施方案》听证会的公告和《南华县私街阳光小区、滨河苑小区、柳絮苑小区等三个公共租赁住房小区经营权出让实施方案》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内容冲突的,以本公告为准。
联系电话:0878-7218789 联系人:周燕梅
特此公告。
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