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2日,楚雄州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专项检查组对南华县人民医院规范性使用医保基金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发现南华县人民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串换收费、分解收费、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重复收费、内部管理问题七个方面46个问题,涉及违规金额共计44448.83元。南华县医疗保障局责令南华县人民医院立即整改,约谈相关负责人,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云南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则(修订版)》相关规定,于2026年2月12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责令南华县人民医院退回违规医保基金损失本金44448.83元;2.处造成医保基金损失44448.83元1.3倍的罚款57783.48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已经全部退回,行政罚款已经全部上缴。
南华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