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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xjqtbm/2025-00100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关:南华县级其他部门 著录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中国共产党南华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生效日期:

中国共产党南华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32400121601000

中国共产党南华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中共南华县委政法委员会(简称县委政法委)是中共南华县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从宏观上组织领导全县政法各部门的工作,指导各乡镇的政法综治维稳工作。

中共南华县委政法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书记主持政法委员会的工作,各委员集体研究制定政法委员会的部署、决定、规定和要求,并贯彻落实到本部门本系统的工作中。县委政法委机关在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县委政法委的日常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综治督导室、基层社会治理室、维稳反邪教办、执法监督室、新闻宣传信息室、综合办公室、政工办。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南华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巩固提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努力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凝聚起全力推进高水平平安法治南华建设的强大合力。

2.加强社会治安综合防控。深入推进“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加快推进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公共场所治安防控,精细化服务管理重点人群,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加大对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严防突发案事件发生,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确保社会平安稳定。

3.做实做细矛盾排查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推动乡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建设,全面实施人民调解“以件计补”,扎实开展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持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和特定领域专项排查化解,全面推开信访工作法治化。

4.全力做好安全风险管控。建立完善防范化解各类重大公共安全风险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应急处突、矛盾化解、舆论引导能力,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重大风险,坚决守好安全生产底线,坚决遏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5.抓实法治建设工作。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法治南华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巩固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成果,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建设,持续整治执法司法顽瘴痼疾;依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着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深化专项普法结果运用,抓实网格化服务管理,打牢全民守法基础,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夯实法治建设根基。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南华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度收入合计3548997.9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48997.9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79468.63元,下降16.0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79468.63元,下降16.0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随着公务员队伍的自然流动、退休和压缩项目经费,导致项目经费减少214548.88元,人员经费减少460195.89元,所以本年收入减少679468.63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南华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度支出合计3548997.97元。其中:基本支出2866011.31元,占总支出的80.76%;项目支出682986.66元,占总支出的19.2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79468.63元,下降16.0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64919.75元,下降13.96%;项目支出减少214548.88元,下降23.9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随着公务员队伍的自然流动、退休和压缩项目经费,导致项目经费减少214548.88元,人员经费减少460195.89元,所以本年支出减少679468.63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南华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66011.3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631679.31元,占基本支出的91.8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4332.00元,占基本支出的8.1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南华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82986.6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金额(元)

南财预〔2024〕419号维稳工作经费

49912.00

南财预〔2024〕360号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依法治县(扫黑除恶工作)专项经费

169309.00

南财预〔2024〕360号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依法治县专项(党委政法委机关业务)经费

378774.66

南财预〔2024〕360号2024年维稳工作经费

49991.00

南财预〔2024〕367号产业招商组工作经费

10000.00

南财行〔2024〕26号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专项补助资金

2500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南华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48997.9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679468.63元,下降16.07%,完成年初预算的103.3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67853.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81%,完成年初预算的103.30%。主要用于:单位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为单位提供后勤保障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随着公务员队伍的自然流动、退休和项目的变动,导致基本支出减少7806.48元,项目支出增加123586.66元(其中增加项目有:南财预〔2024〕419号维稳工作经费、南财预〔2024〕367号产业招商组工作经费、南财行〔2024〕26号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专项补助资金、南财预〔2024〕360号2024年维稳工作经费;减少项目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依法治县专项(司法救助资金)补助经费)

2.公共安全(类)支出2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0%,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南财行〔2024〕26号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专项补助资金项目。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3981.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5%,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随着公务员队伍的自然流动、退休等人员变动,导致决算数少于年初预算数7806.48元。

4.卫生健康(类)支出149243.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1%,完成年初预算的99.14%。主要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随着公务员队伍的自然流动、退休等人员变动,导致决算数少于年初预算数1291.01元。

5.住房保障(类)支出1929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4%,完成年初预算的99.32%。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随着公务员队伍的自然流动、退休等人员变动,导致决算数少于年初预算数1311.4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7900.00元,决算为5669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2%;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819.97元,增长9.2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决算为35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1.74%,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900.00元,决算为21693.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8.26%,完成年初预算的94.7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007.97元,增长16.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88.00元,下降0.8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169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88.00元,下降0.8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7900.00元,支出决算为5669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2%,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819.97元,增长9.2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决算为3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900.00元,决算为2169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73%。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本年度我单位压缩公务接待人数与批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5007.97元,增长16.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88.00元,下降0.8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169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88元,下降0.8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随着车辆使用年限的增长,老化车辆需要更多的维修和保养。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单位保障工作正常运转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项工作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依法治县(扫黑除恶工作)专项工作。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南华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4332.00元,比上年减少4723.86元,下降1.98%,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各项经费支出。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53913.6元、公务接待支出842元、工会经费支出8186.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116400元、差旅费支出9990元、福利费支出25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中国共产党南华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资产总额335440.48元,其中,流动资产11804.8元,固定资产323635.6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2172.0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0330.8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中国共产党南华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25年10月11日

监督索引号53232400121601111



附件【附件1(1)2025101311313799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