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400122201000
中国共产党南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南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县纪委)由党的南华县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党的南华县纪律检察机关;南华县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县监委)由南华县人民代表大会产生,是南华县的监察机关。县纪委和县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在中共南华县委和中共楚雄州纪委楚雄州监委的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同时,县监委对县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县纪委监委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州委、州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党总支、支部),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委、省监委、州委、州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起草制定南华县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7.在州纪委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巡察机构、乡镇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州纪委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部(派驻干部管理办公室)、宣传部(网络舆情中心)、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县检举举报平台中心)、案件监督管理室、政策法规室(法律咨询中心)、第一、二、三、四、五、六、七纪检监察监督审查室、案件审理室(申诉复查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信息技术保障室;设派驻纪检监察组14个,具体是:县委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机关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发展改革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务服务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巡察机构设县委巡察办和县委巡察组。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9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8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0人(离休0人,退休20人)。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在省州纪委监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及中央纪委、省州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要求,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全面全域深化清廉南华建设,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一体推进“三不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2024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忠诚履职尽责,政治监督更加精准有力,正风肃纪更加扎实有效,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持续巩固,全面从严治党政治引领保障作用充分发挥。结合县委“三个大抓”“十大攻坚行动”“三大工程”等跟进监督、有效监督,聚焦乡村振兴、耕地保护、粮食安全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监督6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597个。实行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包案机制,通过提级办理、直查直办、快查快处等方式,集中攻坚查处一批典型案件。高质量办理上级指定管辖案件5件,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处置问题线索264件,立案134件,处分127人,留置7人,退还群众财物336.51万元,挽回经济损失465.75万元。
我们持续提升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队伍建设更加过硬。加强政治建设。巩固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全面加强县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优化机构设置、推进派驻机构集中办公,建立片区协作联动机制,稳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从严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带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做自我革命的表率、遵规守纪的标杆。提升能力素质。扎实开展“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专题教育,推进“三型三化”模范机关建设。持续深化全员培训和实战锻炼,参加上级调训12人次,选派年轻干部到省州纪委监委参与专项工作,选派1人到上海市嘉定区纪委监委跟岗交流,提升监督执纪、线索处置等核心业务能力。严管厚爱并重。坚持把“三不腐”一体推进的理念贯穿于自身建设,确保执纪执法权受监督有约束。年内调整提拔纪检监察干部26人,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97人次。制定出台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监督办法,签订严禁违规饮酒承诺书116份,排查廉政风险点256个,制定防控措施330条,处置问题线索6件,处分1人,批评教育8人。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南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收入合计18424750.3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424750.3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443228.03元,下降7.2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89892.63元,下降4.61%,主要原因是2024年期间人员变动调整,人员经费支出减少;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其他收入减少553335.40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南财行〔2023〕22号下达存量资金返还工作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南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支出合计18646006.39元。其中:基本支出17356641.61元,占总支出的93.09%;项目支出1289364.78元,占总支出的6.9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013815.58元,下降5.1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30353.83元,下降0.75%,主要原因是2024年期间人员变动调整,人员经费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减少883461.75元,下降40.66%,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较2023年度减少了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健康体检及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开展能力素质提升专题培训的费用支出;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南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356641.6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829187.64元,占基本支出的91.2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27453.97元,占基本支出的8.8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南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89364.7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纪检监察机关办案项目经费730000.00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内网物理环境综合布线、开展“走读式”谈话、开展办案工作差旅费等支出。
省级补助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项目经费460000.00元,主要用于采购电脑、打印机及开展办案工作差旅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南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646006.3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460480.18元,下降2.41%,完成年初预算的109.6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254744.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45%,完成年初预算的111.72%,主要用于县纪委监委工作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支出及办案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根据办案工作需要,年中追加纪检监察工作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81967.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24%,完成年初预算的105.14%。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统筹外部分工资发放;退休人员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及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正常增资及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921431.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4%,完成年初预算的103.62%。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退休及调入调出等原因造成年内执行较年初预算有差异。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8786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45%。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退休及调入调出等原因造成年内执行较年初预算有差异。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7000.00元,决算为16719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6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97154.29元,下降63.9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7000.00元,决算为127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5.96%,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元,决算为40194.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4.04%,完成年初预算的40.1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48089.29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9065.00元,下降54.9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019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49065.00元,下降54.97%;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7000.00元,支出决算为16719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6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97154.29元,下降63.9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7000.00元,决算为127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元,决算为4019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19%。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预算,严格审批和使用“三公”经费,不断健全完善公务用车、国内公务接待审批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严格执行相关支出标准,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248089.29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9065.00元,下降54.9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019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49065.00元,下降54.97%;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预算,严格审批和使用“三公”经费,不断健全完善公务用车、国内公务接待审批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严格执行相关支出标准,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保障纪检监察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1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纪检监察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南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27453.97元,比上年减少52940.76元,下降3.35%,主要原因是按照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和纪检监察工作相关的差旅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中国共产党南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15772150.23元,其中,流动资产13842634.63元,固定资产1799502.9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0379.96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8421320.7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8284.0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15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15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15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150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实现的收入,不包括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监督索引号53232400122201111
滇公网安备532324020003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