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400121601000
中国共产党南华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共南华县委政法委员会(简称县委政法委)是中共南华县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从宏观上组织领导全县政法各部门的工作,指导各乡镇的政法综治维稳工作。
中共南华县委政法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书记主持政法委员会的工作,各委员集体研究制定政法委员会的部署、决定、规定和要求,并贯彻落实到本部门本系统的工作中。县委政法委机关在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县委政法委的日常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维护国家安全。按照全国、省、州反恐工作会议部署,以“防回流、防渗透、防反弹”为重点,突出预测预警预防能力提升,坚决防止境外暴恐分子借到我县回流渗透,坚决防止涉疆偷渡活动发生反弹,坚决防止我县发生暴恐事件,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专项斗争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考核奖惩、责任追究等机制,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3.平安南华建设。一是全县公安机关深入持久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二是全力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三是加快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不断推进,基层网格与基层综合服务平台不断融合,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四是综治中心建设稳步推进。
4.法治南华建设。坚持把依法治县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谋划推进。一是积极落实国家工作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二是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决策制度,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三是深入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5.政法队伍建设。一是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二是以政法队伍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为抓手,组织开展全县政法机关开展政法队伍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知识测试、学习交流研讨、撰写心得体会和征文等活动。三是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和省州县党委贯彻实施意见,认真落实向县委汇报全县政法队伍建设情况,开展政法队伍建设工作调研,及时了解、掌握队伍建设情况,使中央及省州县党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综治督导室、基层社会治理室、维稳反邪教办、执法监督室、新闻宣传信息室、综合办公室、政工办。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南华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南华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南华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4228466.6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28466.60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72761.92元,增长9.6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03861.92元,增长16.66%;增加原因:本单位增加了三名人员,部门人员基本工资和津补贴增加,各种社会保险相应增加,导致人员经费收支预算增加。其他收入减少231100元,下降100%。主要原因:其他收入为存量资金,存量资金未上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南华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4228466.60元。其中:基本支出3330931.06元,占总支出的78.77%;项目支出897535.54元,占总支出的21.23%;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87083.14元,增长10.0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24666.38元,增长18.7%;增加原因:2022年新增行政人员3名,故工作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减少137583.24元,下降13.29%;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财政下达工作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南华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30931.0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37781.78元,占基本支出的70.1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93149.28元,占基本支出的29.8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南华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97535.5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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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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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财预〔2023〕1号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依法治县(扫黑除恶工作)专项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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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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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财预〔2023〕245号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依法治县专项(党委政法委机关业务)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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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25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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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财预〔2023〕1号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依法治县(扫黑除恶工作)专项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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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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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财预〔2023〕245号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项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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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9,97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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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财预〔2023〕245号基层治保调解工作补助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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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3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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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财预〔2023〕1号法学会业务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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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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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财预〔2023〕1号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依法治县专项(司法救助资金)补助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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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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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财行〔2023〕99号政法综治维稳领域重大风险工作补助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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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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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财行〔2023〕25号无命案县以奖代补专项补助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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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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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财行〔2023〕36号常态化扫黑除恶业务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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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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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财行〔2023〕25号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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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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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南华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28466.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603861.92元,增长16.66%,主要原因是:新增行政人员3名,故工作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905317.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71%;主要用于单位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为单位提供后勤保障的支出。
2.公共安全(类)支出33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0%;主要用于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27378.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8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类)支出156874.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1%;主要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
5.住房保障(类)支出20889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4%;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8000.00元,决算为51873.0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29992.0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7.82%,完成年初预算的99.9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00.00元,决算为21881.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2.18%,完成年初预算的78.1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188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南华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8000.00元,支出决算为51873.0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29992.0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00.00元,决算为2188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1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按预算执行,控制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6126.97元,下降10.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007.97元,下降14.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19.00元,下降4.8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控制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单位保障工作正常运转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项工作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依法治县(扫黑除恶工作)专项工作。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南华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9055.86元,比上年增加14005.86元,增长6.22%,主要原因:严格控制各项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65989.83元、公务接待支出4974.00元、工会经费支出10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992.03元、交通费用支出1272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党南华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资产总额233268.4元,其中,流动资产19963.53元,固定资产213304.8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231.6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895.1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252.0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252.0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400121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