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
《南华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已经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南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华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2023—2025年)
为贯彻落实《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贯彻落实云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楚政办函〔2024〕1号),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到2025年底,行政执法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健全,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质显著提升,行政执法数字化、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显著提高,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明显增强,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任务分工
(一)提升行政执法能力
1.加强政治能力建设。坚持党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全面领导,教育引导行政执法人员坚定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把握政治大局,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建设一支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行政执法队伍。(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
2.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全员轮训,每年对每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公共法律知识培训业务知识不少于20学时、行政执法技能不少于60学时的培训。(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司法局、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
3.加强执法人员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全面落实网上资格考试制度,未按规定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认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完成全国统一标准样式的行政执法证件换发。(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司法局、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
(二)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1.加大突出问题整治力度。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运动式执法、“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执法粗暴、执法“寻租”等乱作为不作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和监督行动。加强涉民营企业案件监督,纠正滥用行政执法权的行为。清理过多过泛的涉企行政检查,让企业有更多时间精力专注生产经营。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梳理形成本乡镇本部门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清单,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问题清单和专项整治情况报送县司法局汇总。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突出问题清单要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司法局、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
2.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为切入点,开展行政执法“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开展“典型差案评查”和“优案评选”示范。重点围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落实情况,聚焦行政审批“中梗阻”和卡、拖、慢等问题,不断加强个案监督,及时纠正违法案件,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司法局、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
3.正确适用行政裁量权基准。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努力实现行政裁量标准制度化、行为规范化、管理科学化。(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司法局、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
4.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大力推行“减免责清单”制度,树立柔性执法理念,完善执法监管模式,推广“综合查一次”,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非现场执法等工作机制,实现行政执法工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探索建立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完善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处理机制,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权益。(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司法局、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
(三)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领域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行政执法职能,加强专业执法力量,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队伍设置,推进执法资源和力量向一线下沉。各乡镇、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于2024年底前研究制定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目录。认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事项清理工作,对虽有法定依据但近5年未发生、极少发生且没有实施必要的、交叉重复的行政执法事项进行清理。(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委改革办、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
2.做好乡镇赋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南华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南华县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目录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乡镇执法职责权限。完善赋权事项评估和动态调整制度。(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委改革办、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政管局、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
3.强化行政执法协作联动。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作用,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依规依纪依法移送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线索。(责任单位:县检察院,各乡镇、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
(四)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
1.完善监督制度。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考核评议等制度建设,及时办理反馈“中国法律服务网”行政执法监督批评建议平台反映问题。(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各乡镇、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
2.创新监督方式。县司法局要综合运用行政执法工作报告、数据汇总分析、评议考核、案卷评查、执法检查等方式,对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开展经常性监督。(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各乡镇、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
(五)加强行政执法数字化信息化建设
1.提升信息化水平。围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三大目标,配合建设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推动行政执法公开透明、信息数据汇聚共享。(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各乡镇、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
2.推进数据互联互通。推进各行政执法机关业务系统与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执法数据的互联互通,推动数据汇聚共享。(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各乡镇、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
(六)加强行政执法保障
1.加强人员保障。根据执法职责和工作任务,合理配备行政执法力量,逐步调整优化行政执法队伍结构。加强行政执法部门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统筹调用机制,进一步整合行政执法部门法制审核力量,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协作机制。(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人社局)
2.加强职业保障。落实和优化行政执法人员工资待遇、保险、心理健康服务等政策措施,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职业保障水平,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履职积极性。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尽职免责机制,细化追责、免予问责情形和容错纠错程序,保障行政执法人员合法权益,推动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提升执法权威。(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其他县级行政执法部门)
3.加强经费保障。将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经费、行政执法装备配备费用纳入本级预算予以合理保障,强化保障措施,切实满足行政执法工作需要。(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的重要意义。要建立司法行政、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管理、大数据管理以及其他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参加的工作会商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及时研究解决行动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政管局)
(二)强化考核评估。县委依法治县办要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将行动推进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督察、依法行政考核内容。县司法局要加强对行动推进情况的跟踪分析和检查考核,分阶段、分步骤开展评估,2024年10月底前完成中期评估,2025年10月底前完成终期评估。(责任部门:县司法局)
南华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重点任务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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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任务 |
具体任务 |
任务内容 |
工作要求 |
牵头部门 |
责任单位 |
工作时限 |
(一)提升行政执法能力 |
1.加强政治能力建设 |
1.坚持党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行政执法单位党组织建设,教育引导行政执法人员坚定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把握政治大局,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建设一支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行政执法队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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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 |
长期 |
2.加强业务能力建设 |
1.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全员轮训,每年对每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其中:公共法律知识培训以行政执法监督机关培训为主,不少于20学时;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以行业系统培训为主,合计不少于40学时。 2.县司法局组建由行政执法人员、律师、法学专家、法官、检察官等组成的行政执法培训讲师团,各单位可以自愿选择讲师团成员辅导授课。 3.县级业务部门要加强对乡镇业务部门培训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乡镇综合执法人员要参加上级有关业务部门组织的培训,对承担多个部门行政执法事项人员的培训,鼓励跨部门联合开展。 |
2024年行政执法队伍全员轮训计划于2024年4月底前报县司法局备案,并于2024年6月底前完成培训。 |
县司法局 |
各乡镇,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 |
2024年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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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执法人员管理 |
1.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全面落实网上资格考试制度,未按规定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不得独立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2.按照《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和垂直管理部门上级单位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完成全国统一标准样式的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对不符合执法要求的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暂扣、收回或者注销其行政执法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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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 |
各乡镇,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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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
1.加大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力度 |
1.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运动式执法、“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执法粗暴、执法“寻租”等乱作为不作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和监督行动。 2.加强涉民营企业案件监督,纠正滥用行政执法权的行为。清理过多过泛的涉企行政检查,让企业有更多时间精力专注生产经营。 |
1各乡镇、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定期梳理形成本地区本部门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清单,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突出问题清单要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2024年10月底前,由县司法局牵头,组织对全县专项整治情况开展专项监督,并将专项监督情况报告县人民政府。 |
县司法局 |
各乡镇,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 |
2024年底前 |
2.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
1.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以及涉及企业生产经营等行业领域开展全县行政执法案卷大评查。 |
重点围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落实情况,聚焦行政审批“中梗阻”和卡、拖、慢等问题,不断加强个案监督,及时纠正违法案件,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
县司法局 |
各乡镇,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 |
2025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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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运用 |
1.要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3〕11号)要求,原则上应直接适用上级行政机关制定的行政裁量权基准,实现行政裁量标准制度化、行为规范化、管理科学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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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 |
各乡镇,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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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积极推进包容审慎监管 |
1.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的意见》(云政办发〔2022〕51号)精神,大力推行“减免责清单”制度,树立柔性执法理念,完善执法监管模式,推广“综合查一次”,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非现场执法等工作机制,实现行政执法工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2.探索建立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完善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处理机制,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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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 |
各乡镇,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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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深入推进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领域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行政执法职能,加强专业执法力量,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队伍设置,推进执法资源和力量向一线下沉。 |
1.督促县级行政执法部门于2024年底前研究制定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目录。 2.认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事项清理工作,对虽有法定依据但近5年未发生、极少发生且没有实施必要的、交叉重复的行政执法事项进行清理。 |
县委改革办、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政管局 |
各乡镇,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 |
2024年底前 |
2.做好乡镇赋权工作 |
1.认真贯彻落实《南华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南华县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目录的决定》(南政发〔2023〕7号)工作部署,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执法职责权限。 2.县司法局要加强对赋权乡镇行政执法事项的法制审核,对拟予清理的行政执法事项不再赋权乡镇。 3.完善赋权事项评估和动态调整制度,对基层接不住、监管跟不上的及时予以调整。 4.适时组织开展乡镇行政执法规范化试点。 |
2024年底前,对已经下放乡镇的行政执法事项至少进行1次评估,对基层接不住、监管跟不上的及时予以调整。 |
县委改革办、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政管局 |
各乡镇,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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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行政执法协作联动 |
1.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 2.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充分发挥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作用,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依规依纪依法移送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线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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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检察院 |
各乡镇,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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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 |
1.完善监督制度 |
1.积极推动行政执法监督有关制度的制定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监督体制、监督职责、监督内容、监督方式、监督程序、责任体系等内容。 2.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考核评议等制度建设。 3.及时办理反馈“中国法律服务网”行政执法监督批评建议平台反映问题,积极推进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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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 |
各乡镇,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 |
长期 |
2.创监督方式 |
1.积极推动行政执法监督与审计、财会、统计、行政复议监督实现有机贯通,形成监督合力,强化监督力度。 2.县级司法行政部门要综合运用行政执法工作报告、数据汇总分析、评议考核、案卷评查、执法检查等方式,对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开展经常性监督。 3.县级政府部门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职责的机构,要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行政执法工作和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统筹协调、日常监督和业务指导。 4.进一步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总结和深化特邀法制督察制度经验做法,探索建立社会监督员队伍,不断强化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社会监督。 5.推动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监督渠道实现信息共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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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 |
各乡镇,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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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强行政执法数字化信息化建设 |
1.提升信息化水平 |
1.围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三大目标,充分运用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建设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推动行政执法公开透明、信息数据汇聚共享。分期分步开展平台项目建设,搭建基础平台框架。 2.垂直管理或者双重领导并以上级单位领导为主的县直有关部门应按照上级主管单位的要求以及工作实际健全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科技保障体系。 |
按照统一部署开展试点单位的平台部署工作。 |
县司法局 |
各乡镇,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 |
长期 |
2.推进数据互联互通 |
1.推进我县有关信息系统行政执法数据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更新统一,推动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数据共享机制,深化行政执法大数据分析运用,加快推进全县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业务系统与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执法数据的互联互通,按照数据资源“按需归集、应归尽归”的要求,推动数据汇聚共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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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 |
各乡镇,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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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强化行政执法保障 |
1.强化人员保障 |
1.根据执法职责和工作任务,合理配备行政执法力量,逐步调整优化行政执法队伍结构。 2.加强行政执法部门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统筹调用机制,进一步整合行政执法部门法制审核力量,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协作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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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编办、县人社局 |
各乡镇,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 |
长期 |
2..强化职业保障 |
1.落实和优化行政执法人员工资待遇、保险、心理健康服务等政策措施,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职业保障水平,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履职积极性。 2.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尽职免责机制,细化追责、免予问责情形和容错纠错程序,保障行政执法人员合法权益,推动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提升执法权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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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监委、县人社局、县医保局 |
各乡镇,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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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强化经费保障 |
1.将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经费、行政执法装备配备费用纳入本级预算予以合理保障,强化保障措施,切实满足行政执法工作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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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 |
各乡镇,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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