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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zyj-/2025-0625002 公文目录:城乡规划 发文机关:南华县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2025年06月25日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锦城酒店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修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25日

南华县锦城酒店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修改前公示



《南华县锦城酒店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经南华县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审查,项目符合《南华县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现对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修改进行公示,社会各界人士若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公示组织单位电话或书面反映。

项目名称:南华县锦城酒店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

项目地点:楚雄彝族自治州南华县龙川镇斗山社区龙坪北路西侧

用地性质:商业用地

申报类别:规划方案修改

建设单位:南华锦城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设计单位:昆明理工泛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设计资质等级:甲级

公示类别:修改前公示

公示方式:南华县政务网、县自然资源局公示大厅

公示时间:2025年6月25日至2025年7月3日

公示组织单位:南华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878—7225055 传真:0878-7225060

项目简介及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该项目位于南华县龙川镇斗山社区龙坪北路西侧,原南华县澜沧江啤酒厂旧址,项目规划设计是在原有用地及原有建筑的基础上进行规划、加固建设,结合相关设计规范要求需对原规划设计做局部的调整如下:

1、外立面局部修改:因加固设计采用的是框剪结构,在建筑的四大角、楼梯间、电梯间和转角的部位设置剪力墙,使部分立面窗子尺寸减小;楼梯间窗子形式结合原结构做了相应的调整,建筑面积未增加。

2、地下设备房:根据消防设计规范,设备房设有消防水池及消防泵房,生活水泵房,配电室,柴油发电机房,该设备房为新建建筑,结构上不宜与原建筑连接,并应保持合理施工间距,所以单独设置的地下设备房,地下面积增加了93.44平方米,楼梯间出地面部分的面积增加27平方米。

3、门卫消控室:因门卫室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功能,不能按临时建筑设计,故门卫消控室在规划设计时应进行报批,面积增加48.32平方米。

综上所述:规划方案修改后局部立面进行了调整,总建筑面积增加168.76平方米,其中地上部分增加75.32平方米,地下部分增加93.44平方米。规划修改后的相关经济技术指标满足规划条件要求,具体详见下表“规划修改面积指标对比表”:

 

附件:规划总图调整对比、建筑沿街立面效果调整对比、建筑沿街透视效果图调整对比、鸟瞰效果调整对比

南华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25日



规划总图调整对比.docx
建筑沿街立面效果调整对比.docx
建筑沿街透视效果图调整对比.docx
鸟瞰效果调整对比.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