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人民群众:
2013年7月19日和25日,县人民政府相继公布了《南华县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南华县人民政府公告第1号)和《南华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南华县人民政府公告第2号)《南华县廉租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南华县人民政府公告第3号)等3个行政规范性文件。为充分评估3个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及社会效果,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有关规定,我局对《南华县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南华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南华县廉租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了清理,完成了后评估工作。通过清理认为,3个规范性文件中部分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已不相符合,须进行修订。为做好修订工作,我局通过调研后拟订了《南华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诚向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时间:2023年11月7日至20日(10个工作日),请给予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并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建议以书面形式反馈南华县住建局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办公室。联系人:周燕梅,联系电话:0878-7218789,传真:0878-7218789;电子邮箱:nhxmjzym@163.com
附件:1.《南华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南华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情况说明
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