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南华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南政办通〔2023〕11号)要求,对照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第一批),南华县自然资源局编制了南华县自然资源领域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第一批),现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利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审批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
4.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5.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6.临时用地审批
7.建设用地、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8.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生产审查
南华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