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眼镜制配单位经营行为,确保广大消费者戴上“放心眼镜”,近日,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城区从事成品眼镜销售、配镜验光、定配眼镜、角膜接触镜配戴等活动的经营单位进行检查。

检查中,执法人员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重点检查类三类器械(隐形眼镜)经营企业分区布局、设施设备、人员资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制度,是否存在未查验供货者资质,或者未真实、完整、准确记录进货查验情况的行为。店内广告宣传是否存在虚假宣传现象;从事隐形眼镜经营的单位是否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同时对眼镜店经营者、工作人员进行了计量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宣传,积极倡导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进一步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促进经营者规范诚信。

通过对5家眼镜店检查,均能按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经营,人员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使用的设备完好,手续齐全,暂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并引导商进一步完善人员资质及诚信经营承诺书上墙公示。通过此次专项检查,有力推动了眼镜制配场所落实主体责任,规范了眼镜制配场所管理、计量、广告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