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自查与检查相结合。在自查的基础上,重点对乡镇药械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诊所)药械购进、验收、储存及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二是检查与指导相结合。对检查中发现的制度不完善,储存养护不到位等问题,及时给予指出,限期整改。
三是检查与风险隐患排查相结合。重点对使用单位的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疫苗、血液制品,高风险医疗器械进行检查,切实排查消除药械安全风险隐患。
四是检查与药械法规宣传相结合。检查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诊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及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上报情况等,同时对药械法规进行宣传,要求认真落实主体责任,转理念、抓质量、提服务,增强自律意识。
五是检查与抽样工作相结合。在检查的同时,抽取部分检品,以查找问题为导向,强化使用单位监督抽样,突出基本药物及高风险品种等重点品种,提高抽样靶向性。
此次风险排查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35余人次,检查经营企业15户,医疗机构(诊所)12家,此次专项排查行动,共查处违法规经营使用医疗器械、药品共1家,发出责令整改5份。通过专项排查行动,有效防范了药品、医疗器械安全隐患、药械经营使用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