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用好广大参保群众的“救命钱”,促进医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南华县医保局高位推进,多措并举,扎实开展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监管,守好用好老百姓的“救命钱”。
严格条件,管好“源头”
严格执行国家医保局2号令、3号令,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医疗保障管理暂行办法,严格审核定点管理材料,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核实相关信息,对新申报定点资格的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在市场资质、软硬件等方面严格开展审核评定。对符合条件的医药机构在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把好审核关,做实做细两定机构准入工作。2021年以来,全县共新增7家定点医药机构,其中1家医院,药店6家。
签订协议,守护“契约”
组织全县18家医院、1家诊所、64家零售药店签订医保管理服务协议与信用承诺,对协议内容展开解读,答疑解惑,要求“两定”医疗机构严格遵照协议落实。督导各医疗机构诚信经营,依法依规依协议为参保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开展稽核,筑牢“防线”
采取定期稽核与不定期稽核相结合,通过智能审核、市区互查、飞行检查、暗访督查、线索深查等方式,对辖区83家协议机构和128个村(社区)卫生室进行拉网式稽核检查,重点对院外购药、药品耗材超范围使用、不按医保限制条件结算医保费用、虚传诊疗项目和药品耗材、重复检查、过度诊疗等医保系统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2021年共检查县内定点医药机构76家,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医院医药机构22家次,追回违规基金139.37万元。对1起涉及重复检查、重复收费的线索向驻卫健局纪检监察组移交,筑牢医保基金安全管理防线。
集体约谈,敲响“警钟”
面对面集体约谈稽核检查存在问题的83家定点医药机构,每年开展集体约谈2次,对个别医疗机构定期不定期约谈,从医保政策、协议规定等方面进行解析告诫,全面指出其违约行为的危害性、严重性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及时警示教育提醒定点医疗机构在医保领域发生的违规行为,并督促其认真抓好整改,做到警钟长鸣。
强化考核,用好“指挥棒”
对全县83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保政策、医保管理服务协议执行情况、服务质量、服务价格、群众满意度等项目进行年度考核。制定考核办法,加大对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的考核力度。强化协议的履约,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协议机构认真对照服务协议和管理规定逐项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医药机构暂停签订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