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部门协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以强化部门协作为主线,以推进信息共享和业务联办为重点,针对房地产交易中群众反映突出的堵点、难点问题,强化内部岗位轮换、复核复审等制度执行,强化与发改、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信息共享,及时获取房地产项目规划、预售、合同网签备案、竣工验收备案等信息,全面掌握房地产企业、房地产开发项目信息。按照《房地产交易服务和管理指引》要求,结合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开展房地产税收调研,畅通联办渠道,依托政务服务中心,持续完善房地产交易“一窗受理”和业务联办工作机制,进一步整合管理流程,提升办税效率,增强纳税人获得感。
二是加强税源监控,强化项目管理。实施精细化管理,对辖内房地产开发项目从立项、取得土地、规化、商品房交付等环节进行全程监控,从税源管理着手,建立土地增值税项目管理清单。加强房地产企业的日常巡查,根据房地产行业特点,对房地产企业开发销售和税务申报过程中的预售、现售申报销售数据与网签备案、资金监管账户数据、增值税申报数据与发票抵扣数据、一般计税与简易计税销售额逻辑差异等开展数据分析,对排查出的风险疑点,及时推送企业核实,让企业自查自纠并做好今后风险防范。
三是积极推进土地增值清算管理工作。对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认真梳理,符合清算的项目,按征管程序及时下发清算通知,到期不提供清算资料的,责令限期改正,加快清算进度,确保清算补缴税款及时入库。针对部分清算项目多、清算情况复杂等情况,加强对审核人员的监督指导,严格要求税务干部执行程序到位,履行职责到位。针对案头审核中遇到的收入确认、工程合同约定不明手续不全、成本费用“三流不一”等疑点问题,开展实时探讨交流,通过住建部门核实预售合同信息或直接到项目地核实,对每一问题项目做到精准定位、精准施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