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南华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部署和要求,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了农民增收致富,加快了产业培育,增强了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助推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促农增收的一支重要力量。目前,全县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564家,其中:省级示范社5家、州级示范社12家、县级示范社12家。在取得成效的同时,也还存在抵抗风险能力依然薄弱、发展壮大面临融资难、用地难的问题、人才和科技支撑仍然不足、政策法规宣传不到位等问题。但从市场监管部门的角度看,还存在入社资金核实不足和项目审批把关不够严格、登记管理事项不严格和信用建设不到位、监督机制不健全与处罚机制不严格。针对存在问题,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五个方面的对策,补齐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短板。
一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认真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其实施条例,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合作社成员和监管人员的法律意识,确保合作社依法设立、合法运营。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咨询服务机制,为合作社提供政策解读、法律咨询、项目申报等方面的服务,帮助其更好地享受政策红利和规避法律风险。
二是严格登记管理。严格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变更、注销等登记事项进行审查,确保登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公示制度,利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及时公示合作社的登记信息、年报信息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加强对合作社的日常监管和随机抽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强化资金监管。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财政扶持资金、银行贷款等事项,要严格审核其项目可行性、资金用途、还款能力等方面,防止虚假申报、套取资金等行为的发生。加强财务监督,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行为。定期对合作社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或检查,确保其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是推动创新发展。以市场为导向,运用市场手段引导生产要素向农民合作社优化配置,拓展农民合作社经营内容和领域,创新合作模式和机制,以市场需求引导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经营活动和服务项目,如农产品加工、销售、乡村旅游等,实现多元化发展。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之间加强合作与联合,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联合社或联盟组织,提高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实施品牌兴社,加强“一县一业”“一村一品”示范建设,加强品牌市场营销。加大同产业联合跨区域联合、跨产业联合的联合社创建工作,实现优势互补,共赢发展,分散和稀释风险,提升抵抗市场风险的能力。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注册农产品商标,做到“注册一个商标,打响一个品牌,拉动一方经济,富裕一方农户”。
五是加大违法惩处。在登记窗口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绿色通道,提供申请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的一站式服务。对申请事项做到一次性讲清、申请表格一次性发清、审批事项一次性审清。要严格执法,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要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和处罚,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发挥警示作用,提高合作社成员和监管人员的守法意识,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和市场秩序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