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消除药品流通环节的安全隐患,保障药品质量安全,规范辖区药店经营秩序。近期,龙川监管所组织开展药品经营企业药品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跟踪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2人次,检查药品零售企业26家,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
此次检查,重点将新开办30日内的药品连锁门店和零售药店、6个月内变更注册地址、增加中药饮片经营范围、增加冷链药品(未认证冷链)经营范围以及GSP认证满24个月药品经营企业为重点检查对象;将企业GSP认证时缺陷项目的整改落实情况、认证以来的计算机系统管理,阴凉贮存设施设备运行管理,购进渠道及票据管理,处方药销售管理,驻店药师在岗履职情况、特殊管理要求药品的经营管理等基础管理工作作为检查的重点内容。
检查中,执法人员严格按照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程序实施认证现场检查,对药店的质量管理体系、人员、设施设备、采购、验收、陈列与储存、销售及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客观公正地检查评价认证企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回避、不隐瞒,如实进行记录,并客观公正地向药品经营企业反馈,让药品经营企业全面了解自身在执行GSP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当场指出并提出改进建议,要求其限期改正。同时,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进行药品安全主体责任教育,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律意识和诚信依法经营意识,确保企业规范管理、规范经营,保障药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