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3月底:
1.全县共有低保对象8778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521人,保障标准为735元/人·月,补助水平为397.00元/人·月;农村低保对象8257人,保障标准为6400元/人·年,补助水平为3537.68元/人·年。
2.全县共有特困人员647人,农村特困人员647人,供养标准分别为956元/人·月。
3.全县累计实施临时救助282人次,平均救助水平为526.60元/人次。
南华县民政局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