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县夜间(地摊)经济各经营者:
为进一步规范夜间(地摊)经济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夜间(地摊)经济健康有序发展,营造整洁、安全、文明的经营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规范夜间(地摊)经济经营行为相关事项提醒告知如下:
一、加强经营资质审核。夜间(地摊)经营者须为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的经营者,需依法办理食品经营备案或相关许可证,从业人员应持有有效健康证明,确保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符合卫生标准。经营销售药品、医疗器械、烟草等特殊商品的,必须取得相应许可资质,严禁无证经营。其他经营项目,如存在法律、法规规定需办理营业执照或相关许可证或备案证的,应按要求及时办理。
二、加强商品质量管理。夜间(地摊)经济经营者所销售商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严禁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三无”(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产品。商品来源应合法合规,保留进货凭证,以便追溯。销售涉及人身安全、健康的商品(如儿童玩具、贴身衣物等)需具备相应的质量检测报告或合格证明。经营者要定期对所售商品进行自查,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下架,并主动召回已售出的问题商品,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加强食品安全。食品经营者需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规,食品原料采购应选择正规渠道,具备相应的进货凭证和检验检疫证明,留存进货票据,确保原料新鲜、无污染、无变质。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应符合卫生要求,配备必要的卫生防护设施(如防尘罩、防蝇帘、手套、帽子等),食品储存、加工、销售过程要符合卫生规范。餐饮具需进行严格清洗、消毒,有条件的可采用集中消毒配送的餐饮具。对于烧烤类餐饮,必须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油烟净化装置,减少油烟排放对环境的污染。
四、加强服务质量。经营者应秉持诚实守信、热情服务的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服务体验。不得强买强卖、欺诈消费者,不得与消费者发生争吵、冲突。要保证商品或服务的实际情况与宣传描述相符,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夸大功效等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如提供餐饮服务,应确保菜品口味、分量等与菜单描述一致。要及时处理消费者的咨询、投诉和建议,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对于消费者合理的诉求,应积极配合解决,在规定时间内给予满意答复。
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夜间(地摊)经营者必须对所销售商品和提供的服务实行明码标价,使用价格标签或价目表,明确标注商品或服务的名称、规格、计价单位、价格等信息。价格标签应放置在相应商品的醒目位置,确保消费者能够清晰识别。对于促销商品,应同时标明原价、促销价及促销期限等信息。
六、加强计量器具管理。使用计量器具进行交易商品的经营者,必须确保计量器具准确可靠。要定期对计量器具进行校准和维护,严禁使用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鼓励经营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子秤等先进计量器具,并主动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和抽查。如发现短斤缺两等计量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
七、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各摊位经营者要负责各自摊位及周边区域的环境卫生,配备必要的垃圾收集容器,及时清理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和杂物,保持摊位整洁干净。严禁随地乱丢弃垃圾、倾倒污水,不得在经营区域内乱涂乱画、乱搭乱建。收摊后,应将摊位及周边地面清扫干净,做到摊收场清。要积极配合住建部门的环卫工作,按照垃圾分类要求,将垃圾进行分类投放,共同维护夜间(地摊)经营区域的整体环境卫生。
八、全力维护经营秩序。要遵守市场经营秩序,不得随意摆摊、插队经营,不得擅自转让、转租摊位。摊位之间应保持合理间距,确保人员和车辆通行顺畅。不得使用高音喇叭、音响设备等进行高分贝叫卖或播放音乐,以免产生噪声污染,影响周边居民和其他经营者。娱乐经营项目应采取有效隔音措施,控制噪声排放。遇到突发情况或紧急事件,经营者应保持冷静,听从管理部门的指挥和安排,积极配合维护现场秩序,确保消费者和自身的人身财产安全。
九、加强消防安全。夜间(地摊)经营区域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如灭火器、消火栓等,并保持完好有效。经营者应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严禁在经营区域内私拉乱接电线,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炉、热得快等),不得违规使用明火。如需使用电器设备,应确保电线电缆符合安全标准,不得超负荷用电。要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如发现火灾事故,应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并采取有效的灭火和疏散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十、强化违规经营处理。经营者要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定。对拒不配合管理、违规经营且拒不改正的,将依法予以查处;情节严重的,将依法取缔经营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县市场监管局设立投诉举报电话:12315,鼓励消费者、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夜间(地摊)经营者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对于接到的投诉举报,相关部门应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对于初次违规且情节较轻的经营者,由相关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限内,经营者应暂停经营活动,待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经营。对多次违规或情节严重的经营者,依法给予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经营者将其列入失信名单,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在本县范围内从事夜间(地摊)经营活动。如经营者的违法违规行为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