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办理过程中,始终秉承“调解为主、调裁并用”的工作原则,加大案件的调解力度,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力求化解矛盾纠纷,减少劳动者的维权成本,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调解成功率。
利用调解平台,降低当事人维权成本。动态跟踪全国劳动人事争议在线调解管理平台案件受理情况,开启“不见面”服务的新模式,对案件事实无争议或争议不大的案件及时受理调解,充分发挥网上调解平台方便快捷的优势,打破传统调解服务在工作时间和地域上的限制,实现全天候申请调解服务,做到迅速回应,及时调解,实现劳动人事争议案件“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让当事人不跑腿、不走路、不出门就能享受到方便快捷高效的仲裁调解服务。
坚持调解优先,将调解贯穿办案始终。从狠抓案前调解入手,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时,工作人员一方面审查仲裁申请事项,准确摸清纠纷缘由,对当事人做到释之以法,引导当事人进行合理诉求;另一方面,向用人单位提出调解建议,积极引导双方进行协商和解。在扎实做好案前调解的基础上,加大庭审过程中的调解力度,深入分析矛盾焦点,寻找化解争议的突破口,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对于双方当事人争议大、矛盾较为激烈的案件,在庭后给当事人以冷静思考的时间,随后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联系等方式,向当事人宣讲法律政策、陈述利弊、分清责任,在不损失的前提下,积极促成调解协议,切实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健全管理制度,搭建规范化调解平台。规范调解组织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和调解员行为,建立健全调解受理登记、调解处理、告知引导等一系列制度,将调解工作全过程均置于规范管理中,以提高调解的严肃性和规范化水平。明确调解员具体工作职责,切实做到接待群众不冷漠、办理案件不拖延、执行法规不走样;坚持案件回访制度和案后答疑制度,听取当事人对调解案件的意见和看法并做出相应解答,统一文书样式,加强档案规范化管理,提升工作质效。
持续改进作风,不断提升调解服务质量。调解员在调解活动过程中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调解活动的程序,对材料齐全的及时立案,适时对当事人进行法律宣传和提示,并对案件进行繁简分流,实行简单案件快速办,缩短调解时间。对农民工、女职工和残疾人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采取简易程序处理。同时、在全县10个乡镇、3家国有企业、13家非公有制企业和3家事业单位健全完善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29个,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直接聘任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82名(其中:专职调解员74名、兼职调解员8名),对简易案件就近快速处理,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及时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简化办案程序,提高调解效率。
截至7月20日,共受理(办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33件,涉及50人、涉及资金104.68万元。其中:调解结案30件、47人、涉及资金104.68万元;开庭裁决3件(确认劳动关系)、3人;作出不予受理决定2件、2人。实现调解结案零上诉,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100%,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100%。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和仲裁结案率均超过62%、90%及以上的考核要求,上半年此二项指标在全州考核中排名全州第一。